市司法局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11编辑:来源:点击: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纳入统筹基金。”这是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回答小区居民有关社会保险法知识询问。
为保障社会保险法有效实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期间,市司法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搭建咨询台,对小区居民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政策解读和法律宣讲,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具体规定等内容,耐心细致地解答咨询,向他们赠送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进行街头集中宣传,采用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突出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等内容,扩大市民对社会保险法的知晓率;利用普法网站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法律条文,打破宣传时间和空间限制,让市民随时随地都可以阅读到社会保险法。
据统计,本次宣传周该局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